答: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需要收款方加盖发票专用章,不需要加盖税务机关代开发票专用章;代开普通发票,必须加盖税务机关代开发票专用章。
发票和会计之间有着紧密关系,要说会计最怕什么,我想最怕的就是出新政策和新规定了!日前,税局发布最新政策,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将更换监制章!增值税专票也出了填写的最新要求示意图请收藏!各位会计注意了。


划一下重点,新启用的发票监制章是这个样子的:


1.发票监制章:相应修改为各省(区、市)税务局新启用的发票监制章。
2.发票板式:形状为椭圆型,长轴为3厘米,短轴为2厘米,边宽为0.1厘米,内环加刻一细线,上环刻制“全国统一发票监制章”字样,中间刻制“国家税务总局”字样,下环刻制“××省(区、市)税务局”字样,下环字样例如:“江苏省税务局”、“上海市税务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字体为楷体7磅,印色为大红色。
3.电子发票服务平台(自建 + 三方)升级时间:2018年12月31日前完成升级工作;升级前,生成的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版式文件可以继续使用原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的发票监制章。
4.公告施行时间:2018年7月23日(发布之日)。
附件:发票监制章样式


新税务机构挂牌后,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版式文件上的发票监制章有何变化?
新税务机构挂牌后,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以下简称“各省(区、市)税务局”]将启用新的发票监制章。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含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下同)版式文件上的发票监制章,相应修改为各省(区、市)税务局新启用的发票监制章,纳税人自建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和第三方电子发票服务平台需要进行相应升级。
新启用的发票监制章是什么样式?
新启用的发票监制章形状为椭圆型,长轴为3厘米,短轴为2厘米,边宽为0.1厘米,内环加刻一细线,上环刻制“全国统一发票监制章”字样,中间刻制“国家税务总局”字样,下环刻制“××省(区、市)税务局”字样,下环字样例如:“江苏省税务局”、“上海市税务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字体为楷体7磅,印色为大红色。
看起来是不是很头疼?那就看看下面这张增值税专票填写最新要求示意图吧。
发票章盖章易出错!千万别以为很简单!(附盖章攻略)
前段时间,国家税总局发布新文件出台《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明确了发票不再属于唯一扣税凭证了,但也要提醒大家,现金支付可能不能税前扣除!这个政策和会计人息息相关: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的公告


划重点:
1、明确收款凭证、内部凭证、分割单等也可以作为税前扣除凭证,将减轻纳税人的办税负担;
2、在税前扣除凭证的种类、填写内容、取得时间、补开、换开要求等方面进行了详细的规定,有利于企业加强自身财务管理和内控管理,减少税收风险;
3、针对企业未取得外部凭证或者取得不合规外部凭证的情形,规定了补救措施,保障了纳税人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