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中奖2.19亿元不告诉妻子?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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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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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一则彩票中奖的消息引起网友关注,并冲上微博热搜。据媒体报道,10月24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的幸运男子李先生(化姓)领走了2.19亿元巨额奖金。“没有告诉老婆和小孩”,他对媒体说的这番话引起了争议。李先生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没有告诉老婆和小孩,怕他们太膨胀了,以后不工作、不努力了。”那么,夫妻一方中奖能否不告知配偶呢?“婚姻存续期间,中奖的奖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北京华泰(太原)律师事务所主任秦翰泽律师在接受采访时表示,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奖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应由双方共同管理、共同处分。天达共和律师事务所家族财富管理业务部合伙人马立文律师告诉记者,即使男子举证证明其购买彩票的资金出自于其个人财产,依据相关司法解释,彩票中奖的奖金还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值得注意的是,如果该男子与其妻子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彩票中奖的奖金则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她提示说。在马立文看来,该男子侵犯了妻子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平等处理权。她解释说,我国法律中并未明文规定夫妻财产知情权。但民法典规定,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而实现夫妻对共同财产平等处理的前提,则是夫妻双方均对共同财产知情并详细掌握相关财产信息。该男子不告知妻子彩票中奖事宜的行为,将使得妻子无法知悉且不能处理彩票中奖的奖金。 据报道,李先生还现场捐出善款500万元,委托广西福彩中心用于公益事业。秦翰泽认为,如果夫妻双方没有提前约定,共同财产须置于二人的共同管理之下,如何使用由双方共同决定。李先生的捐赠具有公益性质,不能撤销,但仍需与妻子做好沟通工作。他建议彩票中心完善兑奖流程,“减少因彩票引起的纠纷”。对已婚中奖人,应要求夫妻双方共同领奖;未婚的,则需提供未婚证明。近日,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公布了一则案例。在该案中,陈先生婚后因彩票中奖获税后收入800万元,并未告知妻子张女士。后不堪忍受家暴的张女士诉讼请求离婚,并请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张女士认为彩票收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陈先生存在隐匿转移和擅自处分共同财产的行为。法院审理后发现,在扣除家庭日常生活消费支出、共同添置家庭大宗资产等支出外,由陈先生保管的资金仍有250万元财产无法查清去向。最终法院认定陈先生属于转移、隐匿夫妻共同财产。马立文表示,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规定: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也就是说,无论是在婚姻存续期间,还是中奖人与其配偶双方已经进入离婚诉讼期,如果中奖人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奖金,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中奖人可以少分或者不分。她还提示说,如果中奖人的配偶在离婚后才发现中奖人前述行为的,该配偶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是否少分或者不分,由法官根据案件具体情况进行裁量。”马立文说。在上述案例中,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法院最终酌情确定陈先生向张女士支付140万元。“即使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若侵害另一方财产,被侵害方也可向法院起诉,要求分割财产,或者要求对方将财产纳入共同管理范围。”秦翰泽表示,如果财产已经被转移,还可以要求撤销投资合同、入股合同等。“隐藏、转移共同财产,影响法院正常执行的,还可能被处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还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秦翰泽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