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蒙律所贾淑卉律师受邀参加 “暖城巾帼心向党·携手奋进新征程” 巾帼普法宣讲活动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深化广大妇女法治宣传教育,切实提高广大妇女的法治素养,强化妇女的法治观念和维权意识,2023年8月28日,内蒙古京蒙律师事务所贾淑卉律师受鄂尔多斯市妇联邀请前往乌审旗为各街道干部开展“暖城巾帼心向党,携手奋进新征程”巾帼普法宣讲活动。
活动上,贾律师以宣传新修订的《妇女权益保障法》为主讲内容,并结合《民法典》、《家庭教育促进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等内容进行了详细阐述。不断拓宽宣传覆盖面,鼓励和引导广大妇女朋友在社会、家庭充分发挥妇女的独特优势和作用,在社会建设和维护家庭和谐中贡献力量,自身合法权益遭受侵害时能够敢于拿起法律武器理性维权,树立自尊、自立、自强精神。 本次法治宣讲活动中引导和帮助了广大妇女朋友增强依法维权的意识和能力,也有助于促进家庭文明和睦、社会和谐稳定。下一步,内蒙古京蒙律师事务所将持续深入学习宣传党的二十大精神,加大法治宣传力度,用“司法之伞”为广大妇女“遮风避雨”,推动妇女权益保障工作高质量发展。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 妇女权益是基本人权,妇女权益保障是国家人权事业的重要部分。是推动我国人权事业取得历史性成就,其中包括我国妇女事业取得的巨大成就。目前,我国已经建立了包括一百多部法律法规在内的全面保障妇女权益法律体系,妇女权益保障机制不断健全,妇女充分享有广泛的权益,妇女“半边天”作用日益彰显。法治是人权最有效的保障。妇女权益保障法事关广大妇女切身利益,事关我国人权事业发展,及时修改完善,进一步健全妇女权益保障的制度机制,有利于彰显党和国家保障妇女权益、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坚强决心和意志,有利于推动新时代我国人权事业不断发展。 新修订的妇女权益保障法重视动员全社会各方面力量,共同关心、关爱和支持妇女发展,明确将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纳入国民教育体系,通过开展宣传教育,增强全社会的男女平等意识,培育尊重和关爱妇女的社会风尚。组织动员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以及其他组织和个人,结合工作职责和自身特点开展妇女权益保障工作,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通过依法捐赠,资助或者提供志愿服务等方式参与妇女权益保障事业充分尊重妇女的重要主体地位,明确国家采取措施支持女性人才成长,保障女性平等享有接受中高等教育与此同时,的权利和机会,健全全民终身学习体系,为妇女终身学习创造条件,为妇女创造公平的就业创业环境,为困难妇女提供必要帮扶,保障和促进妇女在各领域的全面发展,更好发挥妇女“半边天”的重要作用。 █ 律师简介 贾淑卉 贾淑卉,女,汉族,现执业于内蒙古京蒙律师事务所。2008年以来一直从事房地产开发、商贸公司、石油技术服务公司法务工作。执业以来办理了上百起婚姻、家事、保护未成年人及妇女权益的案件,通过耐心细致的讲解、调解、疏导,能最大程度的将当事人因纠纷带来的损害降到最低,同时提供最贴心的咨询服务。 执业以来担任多家公司及事业单位的常年法律顾问。多年专研合同问题、及企业用工问题。 能在法律允许的情况下最大限度降低企业的用工风险和签约风险。执业以来参与了多起大标的的复杂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并成功办理多起合同纠纷案件,为当事人挽回损失。办理多起婚姻纠纷案件,为当事人争取利益的同时化解了双方尖锐的矛盾,办理多起劳动争议纠纷,为当事人争取最大利益。且积极产加各类公益普法活动,为法制建设添砖加瓦。 服务及曾服务的顾问单位:东胜区规划局、东胜区教育局、伊金霍洛监狱、鄂尔多斯监狱、鄂尔多斯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鄂尔多斯市东胜城市建设开发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国电建投内蒙古能源有限公司、鄂尔多斯市易达教育服务保障有限责任公司、中煤鄂尔多斯能源化工有限公司、内蒙古盛源能煤化工有限公司、金威建设集团、聚祥集团、鄂尔多斯市宇基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奥捷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鄂尔多斯市金泽园林绿化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九地缘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京顺大药房、神墨教育等。 擅长领域: 非诉:企业经营风险防控、公司法律事务,各类民商事合同的谈判、起草、审核,用工规划及劳动人事争议的谈判及调解。 诉讼:建设工程类纠纷,合同纠纷,婚姻继承,人身损害纠纷,工伤及劳动纠纷等。 社会职务: 内蒙古青少年普法协会-顾问组成员; 东胜区第七小学-法制副校长; 东胜区罕台田园幼儿园-法制副校长; 东胜区罕台田园幼儿园泊江海分园-法制副校长; 京蒙律师事务所公益普法与未成年人保护专门委员会-主任; 京蒙律师事务所婚姻家事与劳动专业委员会-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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